天同
紫微斗数十四主星之一,属水,南斗第四星,古法化气为福,是福德宫的主星。
人话先认十四主星身份;落哪一宫,议题就跟哪一宫(命、官、财、夫妻等)。亮度庙旺或落陷决定这颗星好不好使。与八字同名概念不是一套系统。吉凶取象见引文,词条讲名相与机制,不代判。
古籍原文
答曰:天同星屬水,乃南方第四星也,為福德宮之主宰。復云:化福最喜遇吉曜,助福添祥,為人廉潔,貌稟清奇。
按:诸星问答论开篇答句
白话通释天同五行属水,是南方第四星,是福德宫的主宰。又说:化气为福,最喜遇上吉星,能助福添祥。
天同水,南斗化福,为福德主。天同入庙肥满清明,仁慈耿直。
按:一 命宫·天同段开篇句
白话通释天同五行属水,南斗中化气为福,是福德宫的主星。